养老院内,6旬老人被精神病人殴打2小时致死!养老院:我们无责
点击关注我们
汕头62岁老陈,
被子女送来广州养老
本想安稳地度过晚年
但是却怎么也想不到,
自己会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
被广州某养老院一名精神病患者
殴打2小时致死。
这2小时内,
竟没有一个养老院工作人员
及时发现这场悲剧的发生
(图片来源:网络)
老人在养老院
被殴打2小时致死
老陈是汕头人,
育有三子一女,
儿子和女婿都在广州工作,
还开了一家化妆品公司。
随着老陈年纪逐渐增大,
因其女儿体弱多病,
无法照料老陈,孩子们一商量,
就从2015年5月起,将老陈
送进广州某源养老院(一级护理),
隔三差五去探望,既能兼顾工作,
父亲也有专人照料,也算是安享晚年。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
同年6月14日,
老陈在养老院自己的房间里,
遭卜某殴打2小时,
于同日送院救治无效死亡。
卜某是住在同一楼层的老人,
66岁,二级护理,
案发后经鉴定,卜某患
“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家属索赔
对方互相推诿
老陈的孩子们,
在失去至亲的同时,
维权索赔之路更是长途漫漫。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尤其是,
他们得知父亲被卜某
从早上开始殴打2个小时内,
养老院工作人员都没有人发现......
对于老人来说,
这2个小时该是何其漫长和痛苦。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6月14日,受害人老陈在广州市某源养老院某楼F栋801房遭被告卜某殴打,于同日送院救治无效死亡。广州友好医院于当日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受害人老陈的死亡原因为“面颅部开放伤致死”。公安部门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老陈系被他人用锐利物体切割颈部造成左颈内、外动脉离断,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民事责任承担方面,老陈孩子与养老院、卜某、卜某家属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孩子们遂一纸诉状将他们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近128万元。
养老院:
这次事件是刑事案件所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虽然与原告有托养合同,但没有证据证实养老院的行为是导致老陈死亡的原因,且事发后有积极抢救行为,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卜某家属:
卜某已认定为无刑事行为能力人,无刑事行为能力人不等同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应追加卜某家属为被告,卜某是在养老院托养期间造成的过错,理应由养老院负责。
法院:
卜某监护人、养老院均要担责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卜某目前是否有精神障碍及受审能力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卜某目前患“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及其目前无受审能力。
法院认为,本案系起诉民事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另据广州市强制医疗所的反馈,卜某目前身体健康情况恶化严重,需住院治疗,难以正常对其探视或会见。卜某家属申请鉴定后,又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表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主观导致鉴定无法进行,卜某及其家属亦未有效举证证实卜某于案发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因此,法院综合现有证据,认定卜某于案发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人要承担责任
卜某湘为卜某的监护人,卜某在某源养老院接受托养并不能免除卜某湘的监护责任。卜某给他人造成损害,卜某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卜某应从其财产中赔偿原告方的损失,卜某湘应对卜某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案发时卜某已由某源养老院托养,并非由卜某湘看护,故作为监护人确实难以及时了解知晓卜某的精神状态并制止其侵权行为,依法可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法院酌定卜某湘应对卜某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按2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养老院也要担责
与此同时,案发时卜某及受害人老陈在某源养老院入住托养并且在入住托养合同履行期间,充分保障托养人的生命权系养老院作为社会福利机构应负的最基本的责任。
据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笔录、案发现场照片、公安机关笔录,证实了案发所在的F座8楼系养老院用于统一管理患有老年痴呆症或精神不正常的托养人,可见该楼层存在更大的安全风险,作为管理方的养老院应对该楼层采取重点安全防控措施,并应密切关注入住该楼层的托养对象的精神及身体健康动态,加强该楼层的安保人员、护工等工作人员。
但养老院并未及时在案发所在的8楼投入使用并开通运行该层的视频监控设备,且并未妥善保存案发时的监控录像,以致安保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危害托养人的情况。且当时正在该层离案发现场较近距离的护工人员亦未及时察觉801房的异常情况,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或减轻卜某的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此,养老院对托养人的安全防护存在较为严重不足,未切实履行其对托养人的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法院认定被告养老院应对卜某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按8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卜某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1万余元;
△卜某湘在卜某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按2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养老院在卜某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按8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为广大准备把老人
送到养老院养老的年轻人
做出了警示,
大家一定要选择
管理规范、合法合规、
有完备安全保障设施
及机制的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也要提高管理能力,
保护好养老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人子女,
更要常去看望老人,
照顾好老人,履行好监护责任,
让老人们安享晚年。
认准了!
广州有9家五星级养老机构
2017年,
广东省民政厅在全省
首次组织养老机构的星级评定,
经过层层评估和认定,
结果在2018年3月公布,
其中,
19家五星级养老院有9家位于广州。
首批星级养老机构共有99家,
包括五星级养老机构19家、
四星级养老机构14家、
三星级养老机构28家、
二星级养老机构22家、
一星级养老机构16家。
广州市老人院
广州新海颐养苑
广州福瑞馨养老院
广州市颐寿养老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颐寿养老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金宝养老院
广州市松鹤养老院有限公司
广州颐园养老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福利院
深圳市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
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区颐老院)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
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
佛山市顺德康孝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综合福利院
中山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
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
江门市社会福利院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广东省杨村社会福利院
广州南国颐景老年公寓
广州广船养老院有限公司
广州颐福居养老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
中山市广弘颐养院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社会福利中心
开平市福利院
江门市新会区幸福寿星安老之家
台山市社会福利院敬老楼
阳江市阳东区江华颐养院
肇庆市社会福利院
清远市清新区星光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市万颐养老院有限公司黄埔城花分公司
广州市享福老年公寓
广州市孝慈轩养老院有限公司(东湖店)
广州市康桦长乐老年公寓
广州松明尚苑颐养院
广州市白云区大源养老院
广州市南沙区幸福养老服务中心(南沙区养老院)
广州市黄埔区龙头山寿星院
佛山市顺德区颐养院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冯派普敬老院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桂敬老院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余荫院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敬老院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敬老院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敬老院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敬老院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惠州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东莞市茶山镇敬老院
开平市东华颐养院
江门市江海区瑞健颐养院
恩平市社会福利院
台山市城区敬老服务中心
阳江市养老院
阳江市阳东区康泰养老院
阳江市春蕾老人公寓
信宜市颐养院
肇庆伸手助人护老颐养院有限公司
清远市社会福利院
广州市恩耆养老院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颐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路加颐养院
深圳市任达爱心护理院
佛山市顺德区金秋颐养院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颐和居养老院
韶关市曲江区幸福养老中心
梅州市梅江区慈爱颐养院
梅州市梅江区鸿福老年公寓
蕉岭县幸福养老中心
东莞市石龙镇敬老院
东莞市金慈老年人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恩平市同乐颐养公寓
开平市三埠美仙养老院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怡园敬老院
江门市新会区瑞康福利中心
江门市蓬江区白石托老服务中心
阳江市江城区北山养老院
阳江市海陵岛绿康颐养院
化州市下郭街道橘城养老院
怀集县慈爱之家养护院
揭阳市聚龙湾护理院
广州市金色晚年养老院
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敬老院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海滨敬老院
广州市海珠区慈爱养老院
深圳市复亚护养院
韶关市曲江区社会福利院
东源县黄田镇敬老院
平远县托老中心
五华县万福颐养院
东莞市万江敬老院
中山市南朗镇颐养院
台山市老街坊养老院
江门市蓬江区恒泰养老中心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颐养院
阳江市江城区如家养老院
茂名市天乐疗养院
扩散周知!
来源丨信息时报
温馨提示:如果本公号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公号联系,本公号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安排处理。请致电:020—83100091。